7日起严查!锦州这些人被公开曝光!

时间:2023-07-09 17:09:02来源:锦州微生活

根据全国公安机关夏夜治安巡查宣防集中统一行动安排,为纵深推进“平安护航”集中打击整治行动,从7月7日起,锦州交警部门开展第一次集中统一行动。严查酒驾、醉酒、毒驾、涉牌涉证、飙车炸街等交通违法行为。在7月7日行动中,交警部门查处酒驾20起、货车超载40起、客车超员4起,其他交通违法行为140余起。


【资料图】

案例一:2023年7月7日14时19分许,白某某驾驶无牌的电动三轮摩托车行至金屯村与滨河路路口西侧100米,实施饮酒后驾驶摩托车的、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摩托车的违法行为,被凌河交警大队民警当场查获,经呼气式酒精检测白某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42mg/100m1。凌河交警大队依法对白某某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摩托车的违法行为处罚款500元的处罚,对其饮酒后驾驶摩托车的违法行为处罚款1000元的处罚。

案例二:2023年7月7日20时许,马某某驾驶牌号为辽GH***9的小型汽车行至锦义街与松坡路路口南 100米时,实施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被民警当场查获。经呼气式酒精检测马某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 34mg/100m1。凌河交警大队依法对马某某处罚款2000元、驾驶证记12分并暂扣六个月的处罚。

案例三:2023年7月7日21时4分许,秦某某驾驶辽P5T***号北京现代牌小型轿车沿太和区大养线由西向东行驶至一五五厂门前处时因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执勤民警查获,经呼气式酒精含量检测,其酒精含量为64mg/100ml。太和交警对秦某某给予罚款2000元、驾驶证记12分并暂扣六个月的处罚。

案例四:2023年7月7日18时24分许,高某某驾驶大江牌三轮电动车沿太和区南团线由东向西行驶至南团线1公里+500米处时因涉嫌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酒后驾驶未悬挂号牌的机动车被执勤民警查获,经呼气式酒精含量检测,其酒精含量为54mg/100ml。太和交警部门对高某某无证、酒驾机动车违法行为给予罚款1500元的处罚。

案例五:2023年7月7日14时33分许,李某某驾驶力帆牌三轮电动车沿太和区大养线由西向东行驶至大养线136公里+200米处时,因涉嫌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酒后驾驶未悬挂号牌的机动车被执勤民警查获。经呼气式酒精含量检测,酒精含量为66mg/100ml。太和交警部门对其无证、酒驾机动车的违法行为给予罚款1500元的处罚。

7月8日晚,交警部门将在全市范围内设置多个检查点位,针对酒驾、醉驾、改装车辆、“飙车炸街”、闯禁行等违法行为继续开展夜查,形成严管高压态势,切实维护道路交通秩序和公共安全。

饮酒后多久可以开车?

一般来说,饮酒后大约10分钟,酒精就会被人体吸收进入血液,1个小时到1个半小时就达到最高峰。

人体对酒精的代谢则比吸收要缓慢得多,首先酒精会被血液运送到肝脏,酒精中的乙醇在这里被转化成乙醛,然后再慢慢转化为乙酸,这时才能经过分解变成水和二氧化碳排出体外。

如果只饮一杯啤酒或饮一杯红酒,至少要经过6个小时的代谢,才能再开车;而如果是饮了低度白酒3两以上,考虑到个体和环境等差异,至少要经过20-24小时才能开车。

交警在工作中查处了很多的“隔夜酒”驾驶员,因为酒精在人体内的代谢速度取决于很多因素,喝完酒过多长时间酒精才能挥发干净,并没有一个固定数值。

交警在这里提醒大家牢记:酒后不驾车 开车不喝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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